涉外保函与备用信用证


产品简介

保函是指我行应贵公司的要求,向贵公司的交易方担保合约项下的某种责任或义务,作出在一定期限内承担一定金额(外币或跨境人民币)支付或经济赔偿责任的书面付款保证承诺。按基础交易合同性质划分,我行保函业务分为融资类保函和非融资类保函。融资类保函主要包括借款保函、融资租赁保函、以现汇偿还的补偿贸易保函等。非融资类保函主要包括投标保函、预付款保函、履约保函、付款保函等。

 

产品特点/适用范围

履约保函:使贵公司可以减少由于缴纳现金保证金引起的长时间资金占压,使有限的资金得到优化配置。  

预付款保函:使贵公司预付款资金可以及时到位,加快工程建设或备货环节的资金周转。

付款保函:使贵公司可以货到后付款,减少资金占压。

投标保函:使贵公司可以减少缴纳现金保证金引起的资金占用,减少资金压力。

业务流程

贵公司申请开立保函/备用信用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

1.支行根据客户需求,进行贷前调查,并完成授信额度审批。

2.客户向支行提供申请书、申请保证的事项或被保证的合同、协议及相关文件资料,申请办理保函。

3.支行在调查其贸易真实性后出具调查报告,填写审批书,并将客户提交的单据等资料递交至国际业务中心。

4.国际业务中心收到有关资料后,对贸易真实性、单据完整性、合理性等进行技术审查。 

5.审批同意后, 我行出具保函。出具的保函由我行授权的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,电开保函除外。

 

温馨提示

1.贵公司在我行申请开立保函业务前,需缴存全额保证金或其他低风险反担保;对风险较小,综合效益显著的保函业务,可采取以部分保证金或存单质押,不足部分采取抵押、保证等反担保形式

2.贵公司在支行有相应的贸易融资授信额度。